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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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5)鲁0683民初11101号
原告:莱州市某某经营部,住所地莱州市。
被告:东营某某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
被告:廖某某,男,汉族,农村居民,住四川省资阳市。
被告:山东某某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
原告莱州市某某经营部与被告东营某某有限公司、廖某某、山东某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10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系调解结案,不予以上午公开
审判员***
二〇二六年三月九日
[核对位置]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