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0692执保176号之一
申请人:***,男,1986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住烟台市芝罘区。
被申请人:烟台市黄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莱山区樗岚村。
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与烟台市黄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以(2020)鲁0692执保176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被申请人烟台市黄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0000元。现因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烟台市黄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