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湘0682执1158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男,1967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临湘市。
被执行人:临湘市力拓矿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湘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临湘市力拓矿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全部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临湘市力拓矿业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的冻结及其他财产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