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银建设有限公司

因中央大街(祊河右岸-长春路)道路、雨水、污水、热力工程施工现场存在部分裸土未覆盖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被罚款叁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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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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