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5)鲁0321执保2494号
申请人:桓台县果里镇雪峰五金机电经营部,住山东省桓台县果里镇东果里村1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321MA3L1BJM8K。
经营者:***,男,1969年5月1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桓台县果里镇东果里村2组110号。公民身份号码:3703211969********。
被申请人:***,男,1968年1月2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桓台县唐山镇前诸村22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3211968********。
被申请人:山东泰银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湖屯镇中心街0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3166607080H。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人桓台县果里镇雪峰五金机电经营部于2025年9月1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泰银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5253.95元或查封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经审查,本院于2025年9月18日作出(2025)鲁0321民初6460号民事裁定书,已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泰银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5253.95元或查封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