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天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湖北楚天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与武汉帝鸿广告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鄂0112民初2786号
原告:湖北***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明,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涂志辉。
被告:***鸿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帅,总经理。
原告湖北***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鸿广告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5日立案。原告湖北***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湖北***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  李程程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李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