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苏0214民初309号
原告:江苏莱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PXJGY3L,住所地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4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泽言电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W4CW79,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4268号2幢J。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江苏莱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泽言电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疑难复杂且双方争议较大,故决定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