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住宅工业(杭州)有限公司

远大住宅工业(杭州)有限公司与上某某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8民初20305号 原告:远大住宅工业(杭州)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农二场房屋448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赞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赞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上**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00弄6-7号1幢3层V区347室。 原告远大住宅工业(杭州)有限公司与被告上**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9日立案。原告远大住宅工业(杭州)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远大住宅工业(杭州)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 贺 欢 书 记 员 俞 婷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