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江苏云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荣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117执恢200号 江苏云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荣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云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南京荣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江苏云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2015)溧民初字第04307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4月1日立案受理。执行期间,本院共执行到位案款人民币550000元、执行费0.00元。本院已将案款拨付给申请执行人江苏云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江苏云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溧民初字第04307号民事判决书内容本院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