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解除保全通知书
(2023)鲁1723执保1179号
申请人山东涵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喀什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23)鲁1723财保674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喀什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78700元。现申请人山东涵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喀什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78700元的冻结。本院依据(2023)鲁1723财保67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法解除了对被申请人喀什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78700元的冻结。本案解除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