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陕0116执237号
申请执行人西安华强航天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西街150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5年10月21日出生,住西安市碑林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西安华强航天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陕0116民初8248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现查明,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具体数额以协助扣划、冻结存款通知书为准)。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