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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怡天恒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602执735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浙0602民初12329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1月2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宝业建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111592.5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07900元,执行费1518.5元,诉讼费2174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