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粤0112执5361号
***、广东腾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之间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粤0112民初107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广东腾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24年5月7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已在2024年5月14日按申请执行人提交的《执行申请书》的要求全额支付了工资、伙食费、诉讼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