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陕0113民初19819号
原告:西安诠释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雅荷中环大厦2号楼6层E室。
法定代表人:党军,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铁置业集团西安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1982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梨树县,该公司员工。
本院在审理原告西安诠释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铁置业集团西安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西安诠释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的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西安诠释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191元,减半后1095.5元由原告西安诠释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秦 冰
二〇二〇年 九 月 十六 日
书 记 员 王 心 羽
打印:*** 校对:吕 颖 2020年 月 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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