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宁马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执行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浙0602执3338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浙0602民初1036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5年4月1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某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动履行81953.55元,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某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41887.94元,合计2323841.49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2282177.49元,执行费24296元,案件受理费及财保费等合计17368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