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永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003执2766号
许昌市永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许昌神火机械有限公司:
许昌市永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许昌神火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82.6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132.6元,其中,本金3082.6元,执行费50元。至此,许昌市永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003民初371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