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津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中山市恒泰不锈钢水箱有限公司、珠海金津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粤2072执2435号
中山市恒泰不锈钢水箱有限公司、珠海金津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珠海金津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关于中山市恒泰不锈钢水箱有限公司与珠海金津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珠海金津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25日立案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粤2072民初12262号民事判决,本院于2022年4月25日执行完毕,本案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