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湘0102执3853号
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湖南高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厦劳人仲案字[2020]第2489-1号裁决书,债务已经清偿,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为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本案执行程序宣告结束。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