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士通环保设备(昆山)有限公司

昆士通环保设备(昆山)有限公司、某某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昆山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0583执6898号 申请执行人:昆士通环保设备(昆山)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29004962Q,住所地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圣祥中路658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56年8月2日生,汉族,住江苏省昆山市。 被执行人:**,男,1978年8月25日生,汉族,住江苏省昆山市。 申请执行人昆士通环保设备(昆山)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该案(2020)苏0583民初561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933990.42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