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某某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404执71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2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由法院扣划2420元案款至申请人账户,本案执行到位242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依据(2022)苏0404民初242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