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峰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汇峰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马氏庄园(北京)国际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19民初12954号 原告:北京汇峰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西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龙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马氏庄园(北京)国际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延庆区。 法定代表人:***,具体职务不详。 被告:马氏庄园(北京)国际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北京市宏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宏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汇峰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马氏庄园(北京)国际食品有限公司、马氏庄园(北京)国际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3日立案,北京汇峰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现原告自愿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汇峰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北京汇峰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