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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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浙0481执3888号
申请执行人:兴三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张家港市港厦门窗装潢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481执3888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兴三星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家港市港厦门窗装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浙0481民初6435号民事调解书,已于2021年12月24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承办人:***燚
联系电话:0573-8701****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