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达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永达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万马塑胶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苏0804执2925号
江西永达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万马塑胶有限公司:
江西永达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万马塑胶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人民币25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52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依据本院(2017)苏0804民初287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江苏万马塑胶有限公司分两次交款人民币266367元,扣除被执行人江苏万马塑胶有限公司应承担执行费3688元,余款人民币262679元被被执行人江苏万马塑胶有限公司申请诉讼保全,该款在本院账户上。至此,申请执行人江西永达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17)苏0804民初287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