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达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永达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万马塑胶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苏0804执2757号
申请执行人:江西永达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苏万马塑胶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西永达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万马塑胶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案系重复立案,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苏0804执275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明
审判员*伟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