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平顺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晋0425执保11号
山西东来公路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平顺县茂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
山西东来公路材料有限公司与***、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平顺县茂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4210645.50元。经本院立案保全,现已冻结***名下银行存款1951.6元、冻结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040995.95元、冻结平顺县茂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67697.95元。至此,山西东来公路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3)晋0425执保11号案件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