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丰收灌溉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州天助人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网络域名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闽01民初804号
原告:福建大丰收灌溉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路****楼**。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福州天助人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盘屿路**路东侧)***光花园二期G-3号楼13层20办公。
法定代表人:**。
被告: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701-29iv>
法定代表人:***。
原告福建大丰收灌溉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天助人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网络域名权属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是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福建大丰收灌溉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计500元,由原告福建大丰收灌溉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林丽娟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徐 方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法官助理 陈 琦
书 记 员 刘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