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内0223执14号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盛万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中盛万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一案,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内0223行初7号行政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5年01月0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231660元。
经本院执行,现已扣划被执行人中盛万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存款231660元及执行费3375元并发放。至此,向本院申请的(2023)内0223行初7号行政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