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某;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支付令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浙0303执3297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叶某、郑某申请支付令一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2025)浙0303民督62号支付令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5年5月30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5)浙0303执329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