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瑞净化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惠瑞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783执3366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堰锦路2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76859584H。

法定代表人:向双林,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东城工业园(康家尧水村对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91543000J1-1。

法定代表人:张风太,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7日以(2020)鲁07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被执行人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0783执336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吕汉庆

审判员  刘师贤

审判员  于召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钟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