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783执336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江苏惠瑞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堰锦路2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76859584H。
法定代表人:向双林,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季晨阳,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东城工业园(康家尧水村对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91543000J1-1。
法定代表人:**太,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江苏惠瑞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6月21日审结,该案(2018)鲁0783民初3362号民事判决书已立案执行,我院于2019年12月10日在网络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鲁G×××××奥迪普通客车,评估价为236000元,拍卖保留价为165200元。2019年12月11日***(居民身份证号码:以233200元的最高价竞得该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被执行人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鲁G×××××奥迪普通客车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二、买受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