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迪威建设科技装备有限公司A有限公司、陕西中宇盛达科技B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陕0526执保1395号
关于申请人陕西迪威建设科技装备有限公司A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中宇盛达科技B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我庭依据(2025)陕0526财保1326号民事裁定书,2025年7月18日已对被申请人陕西中宇盛达科技B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在320000元限额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账户实有资金不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