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迪威建设科技装备有限公司

陕西迪威电力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王拴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陕0526执273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迪威电力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男, 本院在执行陕西迪威电力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5民终139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履行案款95000元及利息(利息未计算)、执行费1325元,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等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96325元及利息(利息未计算);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予以拍卖或变卖,用拍卖或变卖款抵偿案款、执行费。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