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兴庆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西安兴庆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与西安页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陕0112执恢1245号 西安兴庆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西安页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兴庆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陕0112民初16341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西安页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西安页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支付案款103380元。执行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现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我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108条第(1)**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西安页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