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屹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临沧华德实业有限公司与云南屹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云0926民初360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临沧华德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屹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临沧华德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该处分行为未违反法律的规定及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临沧华德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769.00元,减半收取5884.50元,由原告临沧华德实业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罗壮子
书记员  李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