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蒙阴恒业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与山东蒙阴恒业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323民初3339号

原告:***,男,1971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沂源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建刚,山东多博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蒙阴恒业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蒙阴县城蒙山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8738154276M。

法定代表人:崔文忠,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山东蒙阴恒业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原告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预交相应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段彩虹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  张 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