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3401执870号
蔡某(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你们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4)川34民终1756号调解书,申请执行标的为114112.00元。执行中,本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四川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115723.68元(含执行费1611.68元)。现申请执行人蔡某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同意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蔡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川34民终1756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