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兵1202执保83号
申请保全人:伊州区罗丰收建筑工程设备租赁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9040MA78NY2678,住所地哈密市伊州区。
法定代表人:罗丰收。
被保全人:中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705713553D,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
法定代表人:钟晖。
申请保全人伊州区罗丰收建筑工程设备租赁部与被保全人中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人伊州区罗丰收建筑工程设备租赁部于2022年6月1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中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资产109000元。
本院审查认为,申请保全人伊州区罗丰收建筑工程设备租赁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中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或等价财产109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杨俊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滕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