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仁化县兴发装饰材料工程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仁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224执896号
广东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仁化县兴发装饰材料工程部:
广东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仁化县兴发装饰材料工程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粤0224民初47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22年12月2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出具50万元的发票给申请执行人,并缴纳执行费500元。至此本案执行完毕,(2022)粤0224执896号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