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金威刻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金威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191民初3539号 原告:济南金威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高新区**工业区***与***向西80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648115755。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75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下区。 原告济南金威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9日立案。原告济南金威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开庭传票后,未在规定时间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济南金威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00元,由济南金威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王 卉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韩 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