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广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广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黑01执690号
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广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广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3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300000.00元。现案款已转付给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广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案执行费53900.00元,至此,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黑01民初122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院印)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