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晟(福建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日晟(福建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闽0322民初8877号 原告:***,男,1969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福建壶兰(仙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福建壶兰(仙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告:日晟(福建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景阳路210、2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26719297506。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日晟(福建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1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杨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