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日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内0603执保477号
申请保全人:某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xxxxxxxxxxxx,住所地南通市海安县。
法定代表人:陶某,系公司总经理。
被保全人:鄂尔多斯市某甲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xxxxxxxxxxxx,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法定代表人:刘某。该公司董事长。
某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某乙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现查询措施已实施完毕。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