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2624执680号
贵州联创管业有限公司、贵州省台江龙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联创管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省台江龙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3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贵州省台江龙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已自动履行(2021)黔2624民初457号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本案已执行到位146945元,其中案款123800元、违约金20000元、案件受理费1388元、执行费1757元。至此,贵州联创管业有限公司申请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624民初457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