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津0104执恢283号
天津市华谊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唐宋府餐饮有限公司、天津市子墨唐宋府海鲜酒楼: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华谊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市唐宋府餐饮有限公司、天津市子墨唐宋府海鲜酒楼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津0104民初1084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2024)津0104执恢283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