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

河南省中科博睿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内0702执1041号 本院在执行中国某某某某通信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与河南省中科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内0702民初3590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给付带宽城域网服务费2838709.66元。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本院受理后,依法审查执行,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过程中,本院合计扣划被执行人存款2884399.5元,其中给付申请人2853464.5元,执行费30935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付讫)。本院认为关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判决内容已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