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张家界七星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湘0802执153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265379618G,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开发区珠江路52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湖南风云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湖南风云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 被执行人张家界七星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02MA4L5GE386,住所地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山镇塘家村综合服务平台旅游接待中心。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第三人张家界天门山先导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02MA4L7WNC3K,住所地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办事处四楼。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家界七星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张家界天门山先导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5日以双方当事人正在进行执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自愿撤销执行申请,理由正当,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湘0802执15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