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1)桂1421执保88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院在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提出的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于2021年6月2日作出(2019)桂1421民初133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根据本裁定及申请人提供的被保全财产线索,本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采取了相应保全措施。现将财产保全情况告知如下:
解除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在浦发银行南宁青秀支行开设的账户为63×××05存款3724866.1元的冻结。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覃胜培0771-7681358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