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李某与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4)湘0103执1105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李某 被执行人: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某。 上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24)湘0103民初326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本案被执行人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再审申请,案号为(2024)湘民申7419号。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六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4)湘0103执11058号案件的执行。 当事人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本院将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