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4)陕0112执6679号
西安某有限公司、陕西某乙有限公司、陕西某甲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某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陕0112民初24837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陕西某乙有限公司、陕西某甲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陕西某乙有限公司、陕西某甲有限公司支付案款106402元。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23)陕0112民初2483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