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肥西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123执4342号
申请执行人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7981032432,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铭传路208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皖0123执434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李 莉